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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依據《淮北市秸稈綜合利用2022年工作要點》文件要求,我縣2022年度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建設任務4個。為完善全縣秸稈收儲體系,培育秸稈產業(yè)化利用龍頭企業(yè),推動形成布局合理、產業(yè)鏈條完整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yè)化格局。現(xiàn)向全縣公開征集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建設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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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主體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合作社、家庭農場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市場主體。
二、申報時間
2022年6月7日-15日。
三、建設要求
1、項目建設選址須在濉溪縣域內,應做到交通便利、避開高壓線和村莊。秸稈收儲中心用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應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空閑地和廢棄地等。占用一般耕地,應按照農用地管理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
2、建設規(guī)模和能力要求。新建秸稈收儲量(能力)達1000噸(含1000噸)以上,項目占地10畝以上,其中鋼結構收儲大棚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每座標準化收儲中心配備地磅1臺以上、叉車2臺以上、液壓打包機1臺以上。
3、收儲大棚規(guī)格和建設要求。收儲大棚檐高不低于6.5米,主體結構為鋼結構,通風條件良好,地面平整。大棚設計和施工要符合國家相關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具備相應資質。
4、安全設施和防火要求。標準化收儲中心四周建有隔離溝或安裝防護欄,內部排澇水路暢通,消防水泵、消防池、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備齊全,安裝信息化監(jiān)控設備。秸稈加壓等加工作業(yè)區(qū)須與秸稈儲存區(qū)隔離。應在顯著位置標示“×××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字樣和“嚴禁煙火”警示牌。
5、建設主體必須在2022年9月底之前竣工。
四、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需經所在鎮(zhèn)政府同意。
2、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yè)申報建設場地,符合所在鎮(zhèn)國土、水利、城建等規(guī)劃,并經三部門同意允許建設。
4、企業(yè)承諾書,承諾按照建設要求內容建設,5年內不得轉為非秸稈所用。
申報材料6月15日前報送縣農村社會事業(yè)服務中心(沱河路133號縣水務局四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