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為大力實施“質量強區(qū)”戰(zhàn)略,引導和激勵組織(企業(yè))實 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根據《潁 東區(qū)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潁東政〔2019〕44號),開展 2021-2022年度潁東區(qū)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 、評定原則
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申請的基礎上, 經相關部門推薦,嚴格按照評選程序和標準開展評選工作。以《卓 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GB/Z19579)為評選標準,嚴格評選程序,及時公布結果,確保評定公正、透明。
二、 獎項設置
潁東區(qū)人民政府質量獎每兩年評選一次,質量獎授獎每次不超過三個,可以少額或空缺。
三、 申報對象
本行政區(qū)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 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在行業(yè)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yè)或組織。
四、 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
五、 申報條件
(一)在穎東區(qū)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3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證照。
(二)符合國家產業(yè)導向、環(huán)境保護、節(jié)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的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體系認證。
(四)在質量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標準制定、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區(qū)內領先水平。
(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huán)境污染、公共衛(wèi)生等事故(按照 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無國家、省級或市級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查) 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guī)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 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母公司或集團公司已經獲獎的,其下屬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參與申報。
六、 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表: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填寫《潁東區(qū)人民政府質量獎組織申報表》;
(二)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三)自評報告: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 做法、成效和經驗(單獨成篇);對照GB/T19580-2012《卓越績 效評價準則》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 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
(四)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需企業(yè)提 供,以及其自認為應提供的證實性材料,證實性材料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2019-2021年分年度的外部財務審計報告(需提供分 年度各一份外部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其它兩份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提交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電子U盤(含所 有材料)一式一份,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申報材料 須真實、有效、完整、清晰、整潔;報送的紙質文檔統(tǒng)一使用A4紙雙面打印,無需對紙質文檔進行裝飾。
七、申報程序
申報組織應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將完整的申報材料由 區(qū)質量發(fā)展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或區(qū)行業(yè)主管部門在申報推薦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區(qū)質量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
八、 其它事項
申報地點:潁東區(qū)質量發(fā)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