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教語用廳函〔2023〕1號)要求,我省將啟動申報第三批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申報條件和申報類型
見教育部辦公廳通知(附件1)。各地可優(yōu)先推薦國家級或省級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示范校。
二、申報名額
各市、省直管縣(市)一般申報名額不超過2個。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單位填寫《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申報表》(附件2),保證內(nèi)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可另附文件、圖片、音視頻、書籍等輔助證明材料。
(二)各市、省直管縣(市)語委辦負責審核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申報單位的材料,將擬推薦單位的申報表等材料蓋章后寄送省教育廳語管處。高校、廳直屬中專及相關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本校(單位)蓋章后寄送省教育廳語管處。
申報表原件需一式兩份,請于3月20日前寄達,同時發(fā)送word版和掃描件。
(三)省教育廳語管處組織專家評審,統(tǒng)籌確定擬推薦名單,并將結(jié)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推廣基地秘書處。
四、有關要求
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是新時代教育和語言文字事業(yè)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重要支撐,是發(fā)揮特色優(yōu)勢和示范引領輻射作用的重要平臺。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管理辦法》(附件3)的要求開展申報推薦工作,堅持公平公正,遵守工作紀律,嚴格把關、認真審核。